火焰这个人,写东西最细致最能一针见血地把人情世情如上解剖课一般去皮剔肉见骨的拿给你看,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家伙的专业原因。有时候我觉得她写文章简直比张爱还张爱。张爱啥样我没见过,难得的是,火焰在网上说话行事还挺投我的胃口。就是今天看她这篇《恩爱夫妻》让我感慨万千,大半夜的睡不着觉,还想爬上来瞎聊两句。
忽然想,如果给一个选择:如果在那种情投意合,一个眼神就能了解对方心思,只羡鸳鸯不羡仙但不能长久的婚姻或是吵吵闹闹,小矛盾不断,大破裂没有从而可以白头到老的姻缘里选一个。又多少人会选前者呢?
婚姻的确是象脚上的鞋子,舒服与否,只有自己知道。幸福与否,恩爱与否,外人的评价其实都挺多余,好坏还是要当事人说了算。甲不能容忍的地方,或许对乙来说不过小事一桩,不值一提。说来说去,只要合适的脚找到了合适的鞋。否则,40码的大脚硬塞进36码的水晶鞋里,再好看走也不了多远。新鞋子穿上,有时难免硌脚,磨破皮打起水泡是常事。不过伤口好了,越穿越跟脚、越穿越舒服也很有可能。一双鞋,是要好看还是要舒适,或者两者兼顾、互有折衷,全看买鞋人自己想要什么了。



























